聖經中的「信心」與一般人日常語言所說的「信心」,在對象、性質與結果上都有本質性的不同。分幾個層次來說明。
一、一般人說的「信心」是什麼?
在日常用語中,「信心」通常指的是:本質上是心理學或哲學層面的信念。
- 心理狀態
- 對自己有信心,對未來保持樂觀,對某件事「覺得會成功」
- 主觀期待或正向思考
- 「只要有信心,就一定辦得到」,信心常被理解為一種內在力量或意志力
- 不一定有明確對象
- 有時只是「相信事情會變好」,信心的焦點常在「我」或「結果」
二、聖經中的「信心」是什麼?
語言層面的關鍵差異–聖經的信心,從一開始就不是抽象概念,而是關係性的。
舊約(希伯來文)
「信心」常來自字根 אָמַן (’āman), 意思是:穩固、可靠、站得住。延伸出「信靠、倚賴、忠誠」
新約(希臘文)
「信心」是 πίστις (pistis), 不只是「相信某件事是真的」,而是:把自己交託給某一位可信的對象,帶有關係與委身的含義。
聖經信心的核心不是「我」,而是「神」
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」——希伯來書 11:1這節經文常被誤讀為「心理確信」,但上下文(11章)清楚顯示:信心的焦點不是人的內心強度,而是神的應許與神的信實。
聖經中的信心:不是「我有多相信」,而是「我信的是誰」。 信心的力量,不在信心本身,而在信心所倚靠的對象。
三、聖經信心 ≠ 樂觀主義 ≠ 成功保證
這點非常重要。
聖經沒有說:
只要你夠有信心,事情一定順利,信心是避免苦難的方法。
聖經反而說:
- 許多有信心的人仍然受苦(希 11:35–38)
- 信心不是控制神,而是在不確定中仍然信靠神。
「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……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。」——哈巴谷書 3:17–18。👉 這不是對結果的信心,而是對神本身的信靠。
四、改革宗神學(如加爾文)的重要補充
加爾文在《基督教要義》中強調:真正的信心是聖靈的工作,使人確信神在基督裡對我們的恩典。也就是說:信心不是人靠自己「生出來」的,不是理性推論或情緒高昂,而是神主動啟示、聖靈使人回應。 所以聖經的信心同時是:
- 認知的(知道神是誰)
- 信任的(把生命交給祂)
- 順服的(在行動中活出來)
五、一句話總結差異
我用一個對照表來收尾:
| 一般人說的信心 | 聖經中的信心 |
|---|---|
| 以「我」為中心 | 以「神」為中心 |
| 心理狀態或自信 | 關係性的信靠 |
| 期待好結果 | 委身於神的信實 |
| 可有可無 | 與救恩、生命更新相關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