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神的屬性
神藉著祂的聖名曉諭祂自己,也藉著祂的屬性啟示祂自己。祂是眾光之父,召我們出黑暗入祂奇妙的光明,我們要宣揚祂的美德,要按著祂極美的大德讚美祂(彼前二9;詩一五○2)。神的屬性就是「祂極美的大德」,就是聖經所曉諭祂本體所有的一切豐滿完美:在祂的創造與護理中是明明可見的(羅一19-20),在祂的救贖恩典裡是我們親嘗體會的(詩卅四8;多三4-7)。
一、本體與屬性的同一
三一真神是在萬有之上的創造主,祂是無與倫比的。至聖的主說:「你們將誰比我,叫他與我相等呢?」(賽四十25)我們受造之物是不可能用自己有限的邏輯思想去描述比擬祂,去分析歸納神的屬性。因此,我們必須謙卑倚靠神,聽從聖經的啟示,來學習認識神的屬性。聖經啟示:三一真神是自有永有的,祂的本體與祂的神性是不能分開的。祂是獨一的真神,聖經明示祂與祂的屬性是同一的:「神是靈」(約四24),「神就是光」(約壹一5),「神就是愛」(約壹四8、16),「神乃是烈火」(來十二29),「耶和華我們的義」(耶廿三6)。因此,我們可下結論說:「祂的所有」就是「祂的所是」;祂的屬性就是祂本體的一切豐盛完美;祂的本體是在祂的屬性中彰顯出來。而祂的一切屬性是完美無缺,共同一體。
二、屬性的區分
如上所述,神的屬性是完滿純一的,並非分部組合的。然而,就人的認知學習而言,需要按部就班,循序以進。所以,我們必須按著人類學習過程,來認識神的屬性。因此,聖經的漸進性啟示,乃是多次多方,從不同層面彰顯神的屬性。雖然神的屬性在本質上是不能分開,但是就人的領受而言,在層面上是可以區分的。換言之,神的屬性之區分,乃是同一本質的不同層面之彰顯。
聖經曉諭我們:「那至高至上、永遠長存、名為聖者的,如此說:「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,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」(賽五十七15)。這顯明神的屬性有兩大層面:神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,表示祂是「超越的神」;祂住在痛悔謙卑人的心中,顯明祂是「臨在的神」。如此依照「創造主」與「受造物」的關係,可將「神的屬性」區分為兩大類型:「超越的屬性」(絕對屬性:唯獨神有,受造物無可對應)與「臨在的屬性」(相對屬性:神與受造物可對應的)。在神學用法上,通常稱為「不可傳達的 Incommunicable 屬性」與「可傳達的 Communicable 屬性」。
三、超越的屬性
這些屬性強調「創造主」與「受造物」之間的絕對區別:
1.神的獨立自存
神的聖名「主耶和華」表明了祂是自有永有的(出三13-14),不像人或其他受造物需要倚靠外在的事物才能存活。祂的本體與行動都是完美的自存自足:「祂是首先的,是末後的」(賽四十四6),「父在自己有生命」(約五26),「祂是阿拉法,祂是俄梅戛;祂是初,祂是終」(啟廿一6),「祂是昔在,今在,以後永在的全能者」(啟四8),「萬物都是因祂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」(啟四11),祂是永生的真神(詩四十二2;八十四2;提前四10)。
2. 神的永不改變
神是永遠不變的,祂的本體與屬性,旨意與應許,都是永不改變的:「唯有祂永不改變,祂的年數沒有窮盡」(詩一○二27);正因為「耶和華是不改變的,所以你們雅各之子沒有滅亡」(瑪三6);祂是「眾光之父……在祂並沒有改變,也沒有轉動的影兒」(雅一17)。
3. 神的無限全能
神在萬有之上,不受任何限制。祂的無限在每一方面都彰顯出來。祂的本體是絕對的完全,祂的每一屬性皆是無限的,其大無法測度(伯十一7-10;詩一四五3):就能力而言,祂是「無所不能的」,誰也不能攔阻全能者,在祂沒有難成的事(啟十九6,一8,四8,十一17;賽四十三13;創十八16);在空間方面,祂是「無所不在的」,祂充滿天地,在每一地方,卻不受空間的限制(耶廿三23-24;詩一三九7-10;王下八27-28)。在知識方面,祂是「無所不知的」,祂的知識全備,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(約壹三20;伯卅七16)。
四、臨在的屬性
這些屬性可以在人裡面看見與之對應的類似性情,因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。雖然犯罪墮落使人成為罪人,神的形象遭到扭曲損毀;但是,基督的救恩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,恢復神的形象;叫我們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,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(彼後一3-4)。換言之,神臨在的屬性,是我們可以與之有分的,與我們有關聯的。例如,神是聖潔的,祂管教我們,要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(來十二10)。然而,神的這些臨在屬性,在本質上與我們的屬性仍有絕對的分別,即「神的本體」屬性與「神的形象」屬性之間的區別:神的屬性是無限的、原本的、絕對完全的;人的屬性是有限的、衍生的、受造層次的。
1. 神的真實
神的本體、祂的啟示、祂與祂兒女的關係,都是真實整全的。祂是真神,祂所說的話就是真理;祂的聖約應許必然應驗成就,因祂絕不說謊,所以,祂的真實就是祂的信實(民廿三19;申十八20-22;詩十九9;林前一9;提後二13;來十23;多一2)。
2. 神的美善
只有神是良善的(太十九17),祂的名是美好的(詩五十二9),祂本為善,所行的也善(詩一一九68);神的美善覆庇一切受造之物(詩卅六6,一○四21,一四五8、9、16;太五45;徒十四17);祂為祂子民所定的計劃,都是好的(創五十2;羅八28)。所以,聖經鼓勵我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,便知道祂是美善,投靠祂的人有福了(詩卅四8)。
3. 神的慈愛
聖經說到「神的愛」,並非抽像的觀念,乃是具體彰顯在「創造」與「護理」之中(創一;詩卅三5,一四五9;太五44),在神對祂子民的「聖約之愛」裡(出卅四6-7;詩一○七;拉三11),在祂對罪人的恩待拯救中(尼一5;九32;詩一○九21,廿五7-8)。神的慈愛長闊高深,極其廣大,我們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祂的愛:赦免罪惡,完全饒恕,這稱為「恩典」(弗一6-7,二7-9;多二11);除去因罪而來的痛苦愁煩,此稱為「憐憫」(路一54-55、72、78;羅十五9,九16、18;弗二4);忍耐罪人的悖逆頂撞,此稱為「寬容」(羅二4,九22;來十二3;彼前三20;彼後三9、15)。
4. 神的聖潔
神乃是至聖者,這是神完美屬性中的首要,使祂與所造的萬物之間有絕對分別,也使祂受到無限的敬畏,遠超一切之上(出十五11;賽六3,五十七15)。誠如哈拿所言:「只有耶和華為聖,除祂以外沒有可比的」(撒上二2)。聖潔是神一切作為的特性,也是神對祂子民的要求(利十一44;彼前一16)。因此,「主阿,誰敢不敬畏你,不將你的榮耀歸給你的名呢?因為,獨有你是聖的」(啟十五4)。在聖潔的神面前,人深切認識自己的有限與有罪(伯卅四10;賽六5;哈三16)。
5. 神的公義
神是公義的神,又是救主(賽四十五21;詩七9-11、17)。祂喜愛公義,公義和公平是祂寶座的根基(詩四十五7,九十七2),祂的道途義哉,誠哉!(啟十五3)祂秉公行義賞善罰惡,按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(詩九十九4;賽卅三22;羅二5-11)。祂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(羅三26)。祂引進永遠的義(但九24),並且祂親自成為我們的義(耶廿三6)。
6. 神的智慧
深哉,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!(羅十一33)神不只是無所不知,更是獨一全智的(羅十六27)。祂的智慧是與能力相提並論的:祂的智慧深廣,祂的能力甚大(伯九4,十二13,卅六5)。簡言之,神的智慧就是:以祂的大能,按最美善的方式,成就祂榮耀的目的(羅八28)。創造啟示祂的智慧大能(箴三19;耶十12;詩一○四24)。在基督裡的救贖,亦彰顯祂的全智全能,因在那蒙召的,基督總為神的智慧、神的大能(林前一24,一18至二16)。
7. 神的榮耀
「神的榮耀」是:「神不可見本體的豐盛完美,其極美可見的彰顯」(哈二14;詩十九1;羅一20;詩八,詩一○四)。在舊約裡「神的顯現」所帶來的榮耀,是令人怵目驚心的。例如「主耶和華的榮耀」在西乃山頂上,在以色列人眼前,形狀如烈火(出廿四15-18)。沒有任何人能直接見「神的面」(與「神的榮耀」為同義詞);摩西也只能看見此榮耀的背後(出卅三18-23)。會幕與聖殿,乃是神的榮耀充滿之所在;建築的材料與各樣的設計裝飾,都彰顯祂無比的完美。「神的榮耀」臨在,使人事物皆更新改變:謙卑人因救恩得榮美(詩一四九4-5);錫安成為全美的發光所在(詩五十2)。所以,詩人的禱告是:「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,瞻仰祂的榮美」(詩廿七4)。「神的榮耀」就是祂一切屬性的總和與完美彰顯,是我們永遠瞻仰不盡、讚美不完的。
從來沒有人看見神,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主耶穌將祂表明出來(約一14-18)。換言之,「神的榮耀」顯在主耶穌基督的面上(林後四6)。在主耶穌基督裡,我們眾人得見祂的榮光(約一14),並且恢復神的形象,返照主的榮光,也越來越變成主的形狀樣式(林後三18)。
五、聖經教導的總結
綜合聖經的整體啟示,我們可回答此最基要的問題「上帝是誰?」:
「祂是三位一體的真神,父、子、聖靈。
祂命立、創造、托住萬事萬物,
並且救贖祂的子民。
如此祂啟示出祂自己
是自存與自足的,
永遠的、不能看見、無形體的靈。
祂是:
無所不在的,
無所不能的,
無所不知的,
並且,祂是萬有的根源,證實自己是
公義的,真實且永不改變的,
聖潔的,
在其良善中是慈愛的,
在其一切所行是智慧的,
在其彰顯中是至榮的。
因此,祂是永遠配得人與天使的敬拜、愛戴與尊榮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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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一書 4:8沒有愛心的,就不認識神,因為神就是愛。
加拉太書 5:22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
彼得後書 3:9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為他是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乃是寬容你們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
約翰一書 1:5神就是光,在他毫無黑暗。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、又報給你們的信息。
以賽亞書 40:28你豈不曾知道嗎?你豈不曾聽見嗎?永在的神耶和華,創造地極的主,並不疲乏,也不困倦;他的智慧無法測度。
詩篇 30:5因為,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;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。一宿雖然有哭泣,早晨便必歡呼。
約翰福音 14:6耶穌說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
雅各書 1:17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,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;在他並沒有改變,也沒有轉動的影兒。
約翰福音 14:17就是真理的聖靈,乃世人不能接受的;因為不見他,也不認識他。你們卻認識他,因他常與你們同在,也要在你們裡面。
約翰福音 5: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
約翰福音 14:26但保惠師,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,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,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。
約翰一書 4:10不是我們愛神,乃是神愛我們,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這就是愛了。
啟示錄 5:13我又聽見在天上、地上、地底下、滄海裡,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,都說:但願頌讚、尊貴、榮耀、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,直到永永遠遠!
約翰一書 5:3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他了,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
腓立比書 4:7神所賜、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。
創世記 1:1起初,神創造天地。
詩篇 18:30至於神,他的道是完全的;耶和華的話是煉淨的。凡投靠他的,他便作他們的盾牌。
約翰福音 3:16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
約翰福音 17:3認識你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
提摩太後書 3:16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(或作:凡神所默示的聖經),於教訓、督責、使人歸正、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,
約翰一書 4: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;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。
以賽亞書 41:10你不要害怕,因為我與你同在;不要驚惶,因為我是你的神。我必堅固你,我必幫助你;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。
約翰福音 1:1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
約翰福音 3: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(或作:審判世人;下同)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
約翰福音 4:24神是個靈(或無個字),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。
約伯記 12:7 – 10你且問走獸,走獸必指教你;又問空中的飛鳥,飛鳥必告訴你; 或與地說話,地必指教你;海中的魚也必向你說明。 看這一切,誰不知道是耶和華的手做成的呢? 凡活物的生命和人類的氣息都在他手中。
馬太福音 5:48所以,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。」
雅各書 1:27在神我們的父面前,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,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,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。
彼得前書 1:15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,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。
申命記 30:15 – 16「看哪,我今日將生與福,死與禍,陳明在你面前。 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,遵行他的道,謹守他的誡命、律例、典章,使你可以存活,人數增多,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。
箴言 30:5 – 6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;投靠他的,他便作他們的盾牌。 他的言語,你不可加添,恐怕他責備你,你就顯為說謊言的。
約翰福音 11: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。你信這話嗎?」
詩篇 12:6耶和華的言語是純淨的言語,如同銀子在泥爐中煉過七次。
詩篇 50:12我若是飢餓,我不用告訴你,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。
詩篇 119:89耶和華啊,你的話安定在天,直到永遠。
馬太福音 5:21 – 22「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『不可殺人』;又說: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』 只是我告訴你們:凡(有古卷在凡字下加:無緣無故地)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;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
馬太福音 6:26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,也不種,也不收,也不積蓄在倉裡,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。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?
雅各書 2:14 – 17我的弟兄們,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,卻沒有行為,有什麼益處呢?這信心能救他嗎?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,赤身露體,又缺了日用的飲食;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:「平平安安的去吧!願你們穿得暖,吃得飽」;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,這有什麼益處呢? 這樣,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