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這條神學—聖經的「線」可以直接拉到耶穌在太 6:24「一個主/兩個主人」那裡,清楚對齊,不繞路。
一、「盟約忠誠(exclusive allegiance)」
從「盟約忠誠(exclusive allegiance)」→「一位主」→「不可事奉兩個主人」
在整本聖經中,有一條非常堅硬、不可折衷的神學主軸:上帝與祂的子民之間,要求的是排他性的忠誠。這不是道德勸告,而是盟約結構本身。
舊約端點:盟約的「唯一主權」
申命記的核心宣告—「以色列啊,你要聽!耶和華我們的神是獨一的耶和華。」(申 6:4)這不是形上學命題,而是政治—宗教宣告:你是誰的子民,你活在誰的統治之下,你向誰交出最終忠誠。 獨一的主 = 不可分割的忠誠。
偶像不是「另一個神」,而是「另一個主人」。在先知傳統中(何西阿、耶利米、以賽亞):偶像 = 轉移信靠,拜巴力 = 把「安全、供應、未來」交給別的權力系統。問題不是你信誰,而是你靠誰活。
二、到了耶穌的時代:誰是真正的「主」?
到了耶穌的時代,問題被壓縮成一句話:在羅馬帝國、金錢經濟、聖殿體制之中——以色列究竟事奉誰?
- 羅馬皇帝被稱為 κύριος(主)
- 錢幣上有凱撒的像
- 聖殿與經濟、權力高度綁定
「主」不再只是宗教用語,而是現實支配力量
三、耶穌的爆點:太 6:24
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人;不是惡這個、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、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這句話在做三件事:
重新定義「主」(κύριος)
耶穌假設一件事: 人一定會事奉某個主。沒有「中立」、沒有「兼職信仰」。
把「金錢/經濟體系」人格化為主人(Mammon)
Mammon 不是「錢太多不好」,而是:
- 決定你安全感的來源
- 決定你未來是否可控
- 決定你願意犧牲什麼
誰決定這些,誰就是你的主。宣告盟約的「非此即彼」。這裡的語氣,完全承接申命記與先知:不是「優先順序」,而是「主權歸屬」,不是「比較愛誰」,而是「誰擁有你」。申命記說:你只能有一位主。先知說:偶像就是另一個主人,耶穌說:今天這個主人,常常叫作「瑪門。所以太 6:24 不是倫理教導,而是—— 盟約神學的終極判詞。
馬太福音 6:24 其實是耶穌對整個「心持兩意」正典傳統論述,所作的最終裁決。
一、耶穌不是給道德勸告,而是宣告「不可能性」
經文本身(太 6:24)
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、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、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關鍵不是「不應該」,而是 不能(οὐ δύνασθε)。 這是一個存在論的否定,不是倫理排序。耶穌不是說「很困難」,而是說:這在本質上是不成立的。
二、「主」(κύριος)的重量:盟約語言,而非抽象價值
κύριος 在聖經中的含義
擁有者,主權者,要求完全忠誠的主人。
在七十士譯本中:YHWH = κύριος, 所以「兩個主」不是:兩個興趣,兩個優先順序,而是:兩個互相排斥的主權來源
耶穌其實在重申申命記的示瑪
申 6:4–「耶和華是獨一的。」
耶穌在太 6:24 用另一種方式說:獨一的主權,不能被分割。這不是新教訓,而是示瑪的基督論版本。
三、「惡/愛」「重/輕」:婚姻語言,而非中立選項
耶穌用的對比詞極其強烈:
| 動詞 | 含義 |
|---|---|
| μισέω(恨) | 排拒、斷絕忠誠 |
| ἀγαπάω(愛) | 委身、效忠 |
| ἀντέχω(重) | 緊抓、不放 |
| καταφρονέω(輕) | 蔑視、貶低 |
這與先知書的「姦淫隱喻」高度一致。你不是同時愛兩個主,而是必然把其中一個變成外遇對象。
四、瑪門不是「錢」,而是「假主權」
瑪門(μαμωνᾶς)的真實身份
- 亞蘭語借詞
- 意指:安全感、依靠、保障系統
所以耶穌不是在說:「不要太愛錢」而是在說:「不要把終極安全交給不是神的東西。」 這正是列王紀上 18 章「巴力 vs. 耶和華」的現代版本:
- 巴力 = 掌控雨水與糧食
- 瑪門 = 掌控生存與未來
五、正典整合:太 6:24 是「心持兩意」的終點站
我們現在可以把整條正典線索收束起來:
| 正典位置 | 語言 |
|---|---|
| 列王紀上 18 | 蹣跚在兩邊 |
| 先知書 | 淫亂、姦淫 |
| 雅各書 | 兩個心靈 |
| 耶穌(太 6:24) | 這在本質上不可能 |
耶穌不是把要求提高,而是把幻想拆穿。
六、耶穌話語中最尖銳的牧養真理
如果用一句話來總結太 6:24 在整本聖經中的位置:「心持兩意不是一個尚未成熟的階段,而是一種無法成立的生命結構。」你不是在慢慢選擇,你只是還沒承認——你已經在事奉誰。
七、最後的正典回聲(非常重要)
請注意,耶穌說完太 6:24,立刻談的是什麼?不要憂慮吃什麼、穿什麼(太 6:25 起)。 換句話說:你憂慮的地方,往往就是你真正的主。這與雅各書 1 章、何西阿、耶利米,完全同聲。
一句終極總結
從摩西到以利亞,從先知到雅各,最後到耶穌:聖經從未承認「兩個主人」是可行選項。
太 6:24 與 路 16:13 其實是同一句耶穌話語在兩個神學場景中的不同「刀口角度」。馬太是門徒訓練式的揭露,路加則是對假敬虔的審判式定罪。把兩段對讀,耶穌的意思會變得「無法逃避」。
我會從 五個層次 來對讀。
一、經文本身對讀:語氣的明顯升級
馬太福音 6:24
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、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、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 重點在「不能」與內在忠誠的必然分裂。
路加福音 16:13
「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他不是恨這個、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、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。」然後路加立刻補一句敘述(16:14):「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,聽見這一切話,就嗤笑耶穌。」 路加不是只記錄教訓,而是把「誰在違反這句話」當場指認出來。
二、聽眾不同:門徒 vs. 自以為義的人
馬太 6 章的聽眾
- 登山寶訓
- 對象:跟隨耶穌的門徒
- 問題:你們的生命結構是否已經分裂?
是「自我省察型」的話語。
路加 16 章的聽眾
- 比喻之後(不義的管家)
- 對象:法利賽人
- 問題:你們已經在事奉瑪門,卻假裝事奉神
是「揭穿型、審判型」的話語。 換句話說:馬太:你們會不會想同時事奉?路加:你們正在同時事奉。
三、路加的「更尖銳」在於:取消中立空間
馬太留下反思空間
馬太讓讀者停在:「我是否正在把安全感交給瑪門?」
路加直接封死退路
路 16:15–「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,你們的心,神卻知道;因為人所尊貴的,是神看為可憎惡的。」 這是先知語氣(cf. 耶利米):你自以為平衡,神稱之為可憎。 「心懷二意」在路加這裡,已被判為虛偽(hypocrisy)。
四、瑪門在兩卷福音中的功能差異
馬太:瑪門 = 競爭主權
- 威脅門徒的單一忠誠
- 對抗「天上的父」
路加:瑪門 = 假敬虔的試金石
- 誰是真的敬畏神
- 誰只是用宗教包裝利益
所以在路加福音中:錢財不是問題,問題是:它揭露你真正敬拜誰。
五、正典層面的最終銜接:從「兩個主」到「兩個國」
請注意路加 16 章之後的走向:
- 16:19–31 財主與拉撒路
- 財主不是無神論者
- 他只是一生事奉瑪門,卻以為自己屬於亞伯拉罕
這正是列王紀、先知書、雅各書一路警告的終點:你可以語言上屬神,但實際上活在另一個國度的價值系統裡。
六、總結對讀(一句話)
**馬太 6:24 問的是:「你的心是否正在分裂?」路加 16:13–15 宣告的是:「分裂的心,在神眼中就是假敬虔。」**
七、跨正典的終極整合
現在我們可以把整條線用一句話封頂:列王紀說:你在蹣跚;先知說:你在背叛;雅各說:你有兩個心;耶穌(路加)說:
——你以為自己在事奉神,其實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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