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個正典神學的關鍵交會點。可以很精確地說:耶利米 31 與以西結 36 不是重複,而是同一個「新約應許」的兩個不同神學角度:一個從「律法與關係」切入;一個從「潔淨與生命重造」切入。
用 七個對照面向 來比較,最後給你一個整合性的判斷,說明為何新約同時需要兩者。
一、歷史處境:同一崩潰,不同焦點
| 耶利米 31 | 以西結 36 | |
|---|---|---|
| 先知位置 | 耶路撒冷、亡國前後 | 巴比倫、被擄之中 |
| 危機核心 | 約被破壞 | 生命被污染 |
| 神學關切 | 關係失效 | 本體敗壞 |
兩者都面對「申命記計畫已經失敗」的現實,但切入點不同。
二、核心應許的語言形式
耶利米 31:新約(בְּרִית חֲדָשָׁה)
「我要與以色列家另立新約,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…」(31:31–32)語言是契約性的,重點在「關係更新」,明確承認舊約被破壞。 問題是:約如何能不再被破壞?
以西結 36:新心/新靈
「我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,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。」(36:26),語言是創造/醫治性的。重點在「人被更新」,幾乎不使用「約」這個詞。 問題是:人如何被更新到能活出約?
三、律法的位置(極關鍵差異)
耶利米 31:律法被「內寫」
「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」(31:33)律法仍是中心,改變的是「位置」,從石版 → 人心。 律法是關係的內容
以西結 36:律法成為「結果」
「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遵行我的典章。」(36:27)律法不再是起點,而是更新後自然產生的生活。 律法是重生後的果實
關鍵張力
耶 31:律法如何被真正遵行?結 36:人如何被更新到能遵行律法?
四、「心」的神學差異
耶利米 31:關係忠誠之心
心是約的所在地,解決「不再記念罪」。「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。」(31:34)。 問題核心是背約。
以西結 36:存在論更新之心
「從你們肉體中除掉石心,賜給你們肉心。」(36:26)心的質地被更換,從「硬」變「活」。 問題核心是死亡狀態
五、罪的處理方式
耶利米 31:赦免(forensic / relational)
神不再追討,關係被恢復,記憶被抹除, 解決的是「罪的記錄」。
以西結 36:潔淨(purification / ontological)
「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潔淨了。」(36:25),罪被洗去,污穢被除掉, 解決的是「罪的污染」。
六、神行動的動機
耶利米 31:為了約的忠誠
神要成為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他的子民, 關係導向。
以西結 36:為了聖名的榮耀
「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,乃是為我的聖名。」(36:22) 神中心、榮耀導向
七、未來群體的樣貌
耶利米 31:普遍認識神
「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…因為他們都必認識我。」(31:34)知識的內化,不再依賴外在教導。 關係的成熟。
以西結 36:順服的新共同體
行為被更新,生活方式被重塑, 生命形態的轉變。
八、整合性神學判斷(非常重要)
可以這樣說:耶利米 31 回答「約如何不再破裂」;以西結 36 回答「人如何不再破裂」。或更精準:耶利米處理「法律與關係」;以西結處理「生命與能力」。
九、為何新約必須同時引用兩者?
- 希伯來書 8、10 章 → 明確引用 耶 31
- 約翰 3、羅馬書 8 → 明顯承接 結 36
新約不是選邊,而是宣告:在基督裡,罪被赦免(耶 31),人被重生(結 36),律法因此得以完成。
十、一句話神學命題
耶利米 31 描繪新約的法律—關係結構;以西結 36 提供新約的生命—能力基礎。或更牧養式:神不只改寫我們的契約,也重造我們的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