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徒群體中的隱形法利賽人:從〝提醒你犯罪〞到〝我比你聖潔〞–Chow Jacky Chun-Kit

Chow Jacky Chun-Kit ·

〈信徒群體中的隱形法利賽人:從〝提醒你犯罪〞到〝我比你聖潔〞〉

(〝屬靈超人〞自製〝屬靈怪獸〞現象,與〝我比你更懂罪〞的屬靈驕傲)

屬靈洞見的雙刃性—(其他人都是怪獸、假信,只有我站立得穩?我要站出來提醒你?)

在當代基督徒社群,一種微妙的現象時常出現:某些信徒或領袖以極大的熱忱指出他人的罪過、軟弱或屬靈偏差,常引用聖經,如大衛、參孫或所羅門等人物的跌倒與最終蒙憐憫的記載,作為警戒或〝提醒〞。

表面看,這是出於關心與真理的熱心;然而,當這種〝提醒〞帶著一種隱藏的優越感(彷彿說話者已超越了同樣的掙扎,已〝懂罪〞更深、站得更穩)時,它便從屬靈的建造,轉化為假冒為善的表現。

這正是耶穌在福音書中,多次嚴厲責備法利賽人病徵的現代變形。本文嘗試探討這種從〝提醒你犯罪〞滑向〝我比你聖潔〞的屬靈驕傲,並互勉信仰群體回歸十字架底下的平等與謙卑。


【耶穌的責備:假冒為善的核心是屬靈優越感】

耶穌在馬太福音23章對文士和法利賽人的七重〝有禍了〞宣告,是新約中最激烈的譴責之一。耶穌批判的不是歷史猶太群體,而是宗教性自義結構。其中,馬太福音23:24記載:〝你們這瞎眼領路的,蠓蟲你們就濾出來,駱駝你們倒吞下去(ὁδηγοὶ τυφλοί, οἱ διϋλίζοντες τὸν κώνωπα, τὴν δὲ κάμηλον καταπίνοντες)〞這句話可譯為〝你們這瞎眼領路的,濾出蚊子,倒吞了駱駝!〞

這裡的〝διϋλίζοντες 就濾出來〞(現在分詞,源自動詞διϋλίζω,意為〝濾出、濾過〞)描繪法利賽人對微小不潔之物(如蚊子κώνωπα)的極端謹慎,卻對重大不義(如駱駝κάμηλον,象徵極大的不潔與重擔)視而不見。這不是單純的律法主義,而是 #比例失衡#屬靈盲目:他們用細微的〝懂罪〞來彰顯自己的義,卻忽略了自己更大的剛硬與驕傲。

同樣,在馬太福音7:3-5,耶穌使用另一個生動比喻:〝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?〞這裡的〝ὑποκριτά假冒為善〞(源自ὑποκριτής,意為〝演員、假裝者〞)直接指向假冒為善者:他們熱衷於指出他人眼中的〝小刺〞(κάρφος),卻忽略了自己眼中的〝大梁木〞(δοκός)。這段經文的核心不是禁止任何指正,而是要求先自我檢視,否則任何〝提醒〞都淪為表演性的優越感。

在路加福音18:9-14的稅吏與法利賽人比喻,這種心態更為顯露。耶穌〝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,設一個比喻。〞法利賽人站著自語感謝神:〝神啊,我感謝你,我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這個稅吏。〞(路18:11),他不是感謝神的憐憫,而是用比較來證明自己的義,視稅吏為低等。這正是〝我比你更懂罪〞的原型:不是出於愛的提醒,而是出於自我義的炫耀。


【謙卑的自覺:〝我是我所恨惡的〞到拆毀一切自我義】

早期教父如John Chrysostom,在解釋法利賽人比喻時強調,法利賽人的禱告雖有禁食與奉獻的外在行為,卻因缺乏謙卑而被神拒絕。他指出,真正的義不是比較性的,而是承認自己的破碎與對神的完全倚靠。奧古斯丁在《懺悔錄》中亦自省,他早年常以知識與道德優越感來論斷他人,卻在轉向基督後才明白,真正的屬靈洞見始於〝我是我所恨惡的〞之自覺。

在20世紀,潘霍華(Dietrich Bonhoeffer)在《作門徒的代價》中對〝廉價恩典〞的批判,同樣觸及這一問題。他將〝廉價恩典〞描述為無需悔改、無需十字架的赦免,而這種心態往往伴隨著屬靈驕傲:人以為自己已〝得著〞恩典,便用它來審判他人,卻忽略恩典本該拆毀一切自我義。潘霍華警告,當基督徒將恩典變成〝我比你更屬靈〞的工具時,便重蹈法利賽人的覆轍。

改革宗傳統亦強調〝totus peccator〞(全然罪人)的原則。加爾文在《基督教要義》指出,#真正悔改 始於 #對自己罪的深刻認識,而 #非對他人罪的敏銳察覺。當人過度專注於〝懂罪〞,卻不先在鏡中看見自己的梁木,便落入屬靈的盲目。


【隱形的法利賽人:從提醒到優越感的滑落】

在當代信徒社群,這種從〝提醒你犯罪〞滑向〝我比你聖潔〞的屬靈優越感,常常以看似熱心的屬靈提醒形式出現,卻在實踐中顯露出深刻的屬靈病態。這種病態並非單一,而是可以區分為兩種相對獨立的表現:一是〝比例失衡與選擇性失聲〞,二是〝用別人的軟弱來襯托自己的義〞。兩者雖常交織,卻有不同的動機與後果。

A 比例失衡與選擇性失聲:(濾出蚊子,吞了駱駝的實踐版)

許多講道、文章或小組分享會猛烈指出個人道德層面的掙扎,例如成癮、情感失敗、性傾向或日常軟弱,並頻繁引用聖經,如舊約人物大衛的姦淫與殺人、參孫的玩弄恩賜、所羅門晚年的偶像崇拜,作為〝不可把恩典當平安符〞的警戒。這類提醒乍看是出於對真理的忠誠,意在喚醒弟兄姐妹遠離罪的危險;然而,當這種〝懂罪〞的熱忱幾乎全部傾注在破碎者的個人失敗上,卻對教會內部或社群中權勢者的系統性作惡保持沉默時,便顯露出嚴重的比例失衡。

這種選擇性失聲,正是耶穌在馬太福音23:24所譴責的〝濾出蚊子,倒吞了駱駝〞之現代翻版。某些信仰群體文化中常有的〝家醜不出外傳〞心態,以及對牧者或領袖的過度尊崇,進一步助長了這種失衡。當家暴、財務不透明、權力濫用、性侵等嚴重問題發生在群體內部時,許多時候不是公開行使馬太福音18:15-17的紀律程序,或哥林多前書5章對公然犯罪的斷絕交通,而是以〝私下勸勉〞〝不要給主名帶來羞辱〞為由掩蓋。另一邊真正威脅社群/社會公義,與弱勢者尊嚴的〝駱駝〞卻被吞下,對弱勢破碎者的〝蚊子〞就濾出放大。這不是單純的膽怯,而是屬靈優先次的扭曲:人選擇對〝#容易對付〞的目標勇敢,對〝風險高、代價大〞的目標沉默,結果是公義被選擇性遺忘,教會的先知性聲音被削弱。

B 用別人的軟弱來襯托自己的義:(屬靈表演與自我義的滿足)

另一種更個人化、更隱蔽的隱形法利賽人,是將他人的軟弱當成自己屬靈高度的襯托。當講者或作者一再強調〝你若不悔改,就會像大衛一樣陷入黑暗〞〝參孫最後才呼求,你不要等到那麼慘〞,語氣中帶著一種微妙的優越感,彷彿說話者已經〝過了這個關〞、已經〝站得穩〞、已經〝懂罪更深〞。這種提醒不再是出於愛的服事,而是成為一種屬靈表演: #用別人的跌倒 來證明自己的站立,#用別人的黑暗 來彰顯自己的光明。

這種心態的根源,正是耶穌在路加福音18:9-14所描述的法利賽人:那些自以為義、藐視別人的人。法利賽人不是感謝神的憐憫,而是用比較來建立自己的義:〝我不是像那稅吏⋯我禁食、奉獻十分之一〞。同樣,今天有些基督徒在指出他人罪過時,內心深處的滿足感來自〝幸好我沒有這樣〞〝我比他更屬靈〞〝我看見他看不見的〞。這不僅是驕傲,更是對十字架恩典的誤用:恩典本該拆毀一切自義,卻被當成 #構築屬靈階級的工具

在網路時代,這種襯托更為顯著。facebook、Threads⋯或小組聊天中,〝我為你禱告〞〝你需要認罪〞〝這是罪的後果〞等本來正面的提醒話語,卻常被當作〝丟麥克風〞的時刻,實際上是炫耀屬靈優越感的表演。當這些話語針對破碎者或年輕一代的掙扎時,聽眾獲得的往往不是提醒與醫治,而是額外的羞愧與疏離;反之,當類似話語本該指向權勢者的不義時,#卻罕見出現

這反映出一個深刻的屬靈病態:人熱衷於對自視〝#比自己弱〞〝#比自己低〞〝低風險責任的處境〞講真理,因為這安全且能滿足內心的義;卻對〝比自己強〞的人閉嘴,因為這涉及風險與代價。結果,教會不再是恩典與公義並行的醫治群體,而是選擇性定罪的法庭,年輕人與破碎者因此離開,感嘆〝基督徒只會自義、論斷,不會同行、陪伴〞。

這兩種隱形法利賽人:比例失衡的選擇性失聲,以及用他人軟弱襯托自己義的屬靈表演。雖然表現不同,卻共享一個核心:拒絕在十字架前完全降卑。它們最終破壞了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:26-31所強調的平等原則:神揀選世上愚拙的、軟弱的、卑賤的,為要叫那自高的羞愧;十字架前,沒有人能誇口。當我們用〝懂罪〞、〝屬靈〞構築屬靈階級,或用沉默包庇不義時,便否認了這真理,將恩典變成自我義的工具,而非拆毀驕傲的利劍。

【罪的三重層次:從行為到自義的最深悖逆】

若從更整體的罪論來觀察,上述現象其實揭示了罪的三重層次,而屬靈優越感之所以危險,正因它往往隱藏在最深的一層。

第一層,是個人道德罪,即人在行為、情慾與選擇上的悖逆,這是聖經最直觀揭露的層面,也是教會講道最常處理的範圍。無論是大衛的姦淫、參孫的放縱,或新約對情慾與貪婪的警告,都屬於此層。然而,若罪只被理解為個人行為的偏差,悔改便容易被簡化為道德修正,而忽略更深的敗壞。

第二層,是群體結構罪,即罪不僅存在於個人心中,也嵌入制度、文化與權力關係之中。先知書對壓迫窮人、扭曲審判、吞吃產業的譴責,正指出罪具有公共與制度性的面向;新約對教會紀律與公義實踐的要求,也顯示群體本身可能成為不義的載體。當信仰群體選擇性沉默、包庇權勢、忽視受害者時,罪已從個人滑入結構,而悔改也必須超越個人層面,進入公義的重建。

最深一層,是宗教性自義之罪。這不是單純的道德失敗,也不只是制度扭曲,而是人以為自己〝 #站在義的一邊〞,甚至以敬虔、真理與屬靈洞見來 #建立自我。福音書中被耶穌最嚴厲責備的,並非明顯的罪人,而是自以為義、藐視別人的人(路加福音18:9)。這種罪之所以最深,正因 #它會偽裝成義,使人失去悔改的可能;當人用〝我比你更聖潔〞〝我比你更懂罪〞來定位自己時,十字架便被取消為恩典,只剩下審判他人的工具。

因此,從個人道德罪,到群體結構罪,再到宗教性自義之罪,聖經所揭示的是一條不斷向內深入的罪之曲線;而十字架的拯救,也正是沿著相反方向展開:不僅赦免行為的過犯,更新群體的公義,最終拆毀一切自以為義,使人只能在憐憫中站立。唯有如此,信仰群體才能真正脫離隱形法利賽人的循環,回到恩典作王的信。

【公義與十架:不忘社會性罪惡與不為人伸冤的罪】

聖經的公義觀,從來不是僅限於個人道德層面的悔改與潔淨,而是同時涵蓋對社會性罪惡的強烈譴責,與對弱勢者的保護。舊約先知書一再呼喊,神最憎惡的不僅是個人的偶像崇拜或姦淫,更是壓迫弱者、為富不仁、行不義的審判。

詩篇82:3-4記載:〝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;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。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,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。〞這裡的〝伸冤〞(שָׁפַט)與〝施行公義〞(צָדַק)並非抽象概念,而是具體的行動呼召。

#以賽亞書 提醒悔改行善,是要為人伸冤:〝你們舉手禱告,我必遮眼不看; 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,我也不聽。 你們的手都滿了 殺人的血。 你們要洗濯、自潔, 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, 要止住作惡, 學習行善, 尋求公平, 解救受欺壓的; 給孤兒伸冤,為寡婦辨屈。〞(‭以賽亞書‬ ‭1:15-17);

#耶利米 更指出惡人就是不為別人伸冤:〝因為在我民中有惡人。 他們埋伏窺探,好像捕鳥的人; 他們設立圈套陷害人。 籠內怎樣滿了雀鳥, 他們的房中也照樣充滿詭詐; 所以他們得成為大,而且富足。 他們肥胖光潤, 作惡過甚,不為人伸冤! 就是不為孤兒伸冤, 不使他亨通, 也不為窮人辨屈。〞(耶利米書‬ ‭5:26-28)。上主要求他的子民積極為孤兒寡婦、被欺壓者伸張正義。當信仰群體或個體基督徒對這些社會性罪惡視而不見,卻熱衷於指摘個人的私德失敗時,便違背了上主公義的完整圖像。

新約中,耶穌的教導同樣將公義指向社會層面。他在馬太福音23:23責備法利賽人:〝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!因為你們將薄荷、茴香、芹菜,獻上十分之一,那律法上更重的事,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,反倒不行了〞,在此有三個核心並存觀念:〝公義κρίσις〞、〝憐憫 ἔλεος〞,〝πίστις 信實(忠誠)〞,律法更重的事,不僅指審判,還有對不公的糾正,包括憐憫(律法中的憐憫:關係復和)、信實(對創造主的堅信:他才是公義的主,不是你)。耶穌指出,忽略這些〝更重的〞事項,正是假冒為善的核心:人可以用細微的儀式,或道德指摘來掩蓋對更大不義的漠視。

十架本身是公義與憐憫的交匯。基督在十字架上承擔了全人類的罪,包括個人罪惡與社會性罪惡:壓迫、剝削、假冒為善、作假見證、權力迫害⋯保羅在羅馬書3:25-26強調,神在基督的血裡顯明他的公義(δικαιοσύνη),〝叫人知道他自己的義〞,同時〝又叫稱他為義的人得稱為義〞。這公義不僅赦免悔改的罪人,也審判持續行惡、不為受害者伸冤的施罪者。當基督徒群體對〝捏造惡事、販毒、推行罪惡、權力迫害、作假見證〞等行為保持沉默,卻對破碎者的掙扎大聲定罪時,便是在十架前選擇性地遺忘神的公義。

特別值得警惕的是〝作假見證〞的罪,這在今日基督徒群體中,有些論述判斷,常以高度間接、主觀推測的形式出現:靠片面資訊、情緒聯想或未經證實的傳聞,就對他人下屬靈判斷,甚至公開指控或在網路散播。這是明顯違背出埃及記20:16的誡命〝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(עֵד שָׁקֶר)〞,也違背雅各書3:5-6對舌頭的警告:〝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。〞當這種假見證披著〝屬靈洞見〞的名義,用來強化〝我比你更懂罪〞的優越感時,它不僅傷害個人,更玷污教會作為真理見證者的身分。

因此,真正走十架門徒的道路,要求我們同時持守個人悔改與社會公義:不為孤兒寡婦伸冤,就是與施罪者同流;對權力迫害、推行罪惡視而不見,就是在十架前自欺。教會若只熱衷於〝提醒你犯罪〞,卻忘記為被壓迫者發聲、為受害者伸冤、對作惡者行使公義的呼召,便重蹈法利賽人的覆轍:濾出個人的小蚊子,卻吞下社會性的大駱駝。唯有在十字架底下承認自己的全然罪人身分,並以基督的憐憫與公義,去服事破碎者與對抗不義,我們才能擺脫隱形的法利賽人結構,成為真正合神心意的群體。


【〝屬靈超人〞的現象:自製〝屬靈怪獸〞與假設性屬靈問題的危險】

在當今信徒群體,一種更為隱蔽卻極具破壞力的現象正在蔓延:某些教會領袖或自認屬靈權威的人,為要彰顯自己是〝屬靈超人〞,便不斷自製出各種〝屬靈怪獸〞:即透過高度主觀的推測、間接聯想、情緒化的屬靈解讀,甚至毫無根據的假設,將他人的生活事件、情緒波動、事業挫折、人際衝突,一概歸類為〝屬靈問題〞〝裡頭有鬼〞〝被綑綁〞〝有咒詛〞〝靈界攻擊〞〝隱藏的罪〞⋯等。這種做法表面上顯得極其敏銳、屬靈洞察力驚人,彷彿領袖擁有獨特的〝屬靈雷達〞,能一眼看穿他人看不見的屬靈實況;實際上,這往往是將個人主觀判斷投射到他人身上,藉此 #構築 自己的 #屬靈優越感#權威形象

這種〝自製屬靈怪獸〞的行為,與聖經對假先知與假教師的警告高度吻合。以西結書13:6-7記載假先知:〝他們看見虛假的異象,說謊的占卜⋯他們說:上主如此說,其實上主並沒有打發他們,他們卻指望自己的話得以應驗。〞這裡的〝虛假的異象〞(חָזוֹן שָׁוְא)與〝說謊的占卜〞(קְסַם כָּזָב),正是指那些沒有從神而來的啟示,卻憑己意編造屬靈宣告的人。

他們不是出於真實的聖靈引導,而是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與影響力。當代某些領袖的〝屬靈診斷〞:〝你這是靈界攻擊〞〝你家有世代咒詛〞〝你這件事背後有隱藏的罪〞,若缺乏清楚的聖經根據、客觀事實佐證,以及對當事人的謙卑傾聽,往往落入同一類型:用虛假的屬靈語言來 #包裝主觀臆測

新約中,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1:13-15警告:〝那些人是假使徒,是詭詐的工人,假冒基督的使徒。這也不足為怪,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。〞,〝ψευδαπόστολοι 假使徒〞與〝ἐργάται δόλιοι 行事詭詐〞強調這些人是〝假的〞與〝詭詐的〞,他們的外在表現看似屬靈,卻以欺騙為本質。

當領袖不斷製造〝屬靈怪獸〞來解釋他人的難處時,不僅可能誤導當事人陷入不必要的恐懼、自責或迷信式的〝解決方案〞(如過度強調趕鬼、打破咒詛、奉獻解咒等),更嚴重的是,這種做法本身成為一種屬靈操控:領袖藉由〝我看見你看不見的〞來建立權威,當事人則因恐懼或敬畏而順服,結果是人對人的依賴取代了對神的直接信靠。

更可悲的是,這種現象常伴隨著對〝屬靈超人〞形象的刻意經營:領袖在講台上,或公開場合頻頻分享〝我如何看穿屬靈爭戰〞〝我如何為人得勝鬼魔〞〝我如何看見隱藏的罪〞,卻很少公開承認自己的軟弱、失敗與需要。這種單向的〝屬靈展示〞,與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:9的自白形成強烈對比:〝他對我說: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〞真正的屬靈權柄,不是來自〝我比你更懂屬靈〞,而是來自承認自己的破碎,並將一切榮耀歸給基督。

因此,當教會領袖陷入〝 #屬靈超人〞的陷阱,自製〝 #屬靈怪獸〞來強化自己的形象時,他們不僅重演了假先知的角色,更在無意中傷害了群體:破碎者因被貼上〝屬靈問題〞的標籤而加深羞愧與孤立,會眾則因恐懼〝被看穿〞而不敢真實分享,#教會最終淪為表演屬靈的舞台,而非彼此擔當重擔的肢體。唯有領袖先在十字架前降卑,承認〝我也是罪魁〞〝我也不完全〞,才能避免將主觀推測當成聖靈的聲音,也才能真正引導人歸向那位真正看透人心、卻滿有憐憫的神。


【回歸十字架底下:謙卑、公義與真實屬靈權柄】

〝我比你更懂罪〞的屬靈驕傲,以及〝屬靈超人〞式的自製〝屬靈怪獸〞,本質上都是拒絕十字架的救贖:因為在十字架前,沒有人能站得高,所有人都只能謙卑。耶穌的樣式是恩典先行,對被捉姦的婦人先說〝我也不定你的罪〞,再說〝從此不要再犯罪了〞(約翰福音8:11)。他沒有用經文當武器去論斷他人,更沒有憑主觀推測編造〝屬靈問題〞來彰顯自己的洞察力;相反,他以憐憫的手醫治破碎者,同時以公義的烈火翻轉聖殿、斥責權勢者的不義與假冒為善。

教會若要成為醫治的群體,就必須徹底拆毀隱形的法利賽人結構:

A 先在鏡中檢視自己的梁木,再以憐憫除去弟兄的刺;

B 勇敢為孤兒寡婦伸冤,為被壓迫者發聲,對捏造惡事、販毒、推行罪惡、權力迫害、作假見證等社會性罪惡行使公義的呼召;

C 拒絕〝屬靈超人〞的誘惑,不再自製〝屬靈怪獸〞來強化權威,而是承認〝我也是罪魁〞〝我也不完全〞,讓一切屬靈洞見都出自聖靈的真實引導,而非主觀臆測與表演

真正的屬靈權柄不是來自〝我比你更懂屬靈〞〝我看穿了你看不見的〞,而是來自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:9的自白:〝我的恩典夠你用的,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〞唯有領袖與會眾都先在十字架底下降卑,承認自己的有限與破碎,並以基督的憐憫與公義去服事他人、對抗不義,我們才能擺脫論斷的陷阱與操控的危險。

願聖靈開我們的眼睛,讓我們不再用經文當武器,而是用愛當醫治;不再追求〝我比你懂〞,而是追求〝我們一起在主面前破碎,一起蒙恩〞;不再濾出蚊子吞駱駝,也不再編造屬靈怪獸來滿足虛榮,而是持守個人悔改、社會公義與真實屬靈權柄的完整圖像,在十字架底下成為恩典與公義並行的見證者。基督信仰群體才能真正成為破碎者的醫所、弱者的庇護所、真理的燈臺,而不是選擇性定罪的法庭,或表演屬靈的舞台

CK Jacky

2026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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