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摩西五經,可以感受耶和華神的信仰,跟同時代的近東信仰,最大的不同點有哪些?

當我們閱讀摩西五經(創世記、出埃及記、利未記、民數記、申命記)時,若同時參考古代近東文獻(如巴比倫、亞述、埃及、赫人文獻),就會發現:以色列的信仰不是憑空出現的,它在文化形式上與近東世界有共通處,但在神學核心上卻有深刻而革命性的不同。

從幾個重要面向來梳理:


一、神觀:獨一神 vs 多神體系

1. 近東信仰
  • 多神論(巴比倫、迦南、埃及等)
  • 神明彼此競爭、爭戰(如《埃努瑪埃利什》)
  • 神具有自然界屬性(風神、太陽神、海神)
  • 神的權力有限、受命運或更高法則支配
2. 摩西五經中的耶和華
  • 徹底的獨一性:「以色列啊,你要聽,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」(申6:4)
  • 祂不是自然的一部分,而是創造自然的主
  • 不在宇宙秩序之內,而是宇宙秩序的設立者
  • 沒有神話式的神戰爭(創1章是平穩的命令式創造)

最大差異:近東神話是宇宙神化;摩西五經是宇宙去神話化。


二、創造觀:秩序之戰 vs 話語創造

近東
  • 創造來自神與混沌怪獸的爭戰(如馬爾杜克殺提阿瑪特)
  • 世界是神屍體分裂而成
  • 人類被造是為了服侍神、替神做苦工
創世記
  • 神以話語創造(“神說…”)
  • 沒有神間戰爭
  • 混沌不是神,而只是「空虛混沌」
  • 人按神形象被造(創1:26)

差異核心:人不是奴隸,而是神形象的代表,創造不是暴力結果,而是神主權的秩序宣告。這是一種極深的神學革命。


三、人觀:神的奴僕 vs 神的形象

近東文化:人是為了供養神明,神需要人類祭祀維持。

摩西五經:神不需要人(詩50已暗示),人有尊嚴,人受託治理世界(創1:28) 這是人類尊嚴觀的根源。


四、律法觀:王權法律 vs 約的法律

近東法典(如漢摩拉比法典)
  • 王是神的代表
  • 法律是王維持秩序的工具
  • 法律強調階級差異
摩西律法
  • 法律來自神,不是王
  • 以「約」為基礎(出19-24)
  • 強調社會弱勢(孤兒寡婦寄居者)
  • 所有人在約中同樣受律法約束

重大差異:律法不是政治工具,而是聖約關係。申命記甚至與赫人宗主條約形式相似,但神不是壓迫者,而是救贖者。


五、歷史觀:循環宇宙 vs 救贖歷史

近東世界

歷史是循環的,宇宙秩序重演(神話儀式再現)

五經
  • 有明確起點(創造)
  • 有拯救事件(出埃及)
  • 有未來應許(應許之地)
  • 歷史是直線性的救贖進程

這為後來的彌賽亞盼望奠基。


六、神與人的關係:交易 vs 聖約

近東宗教:獻祭是交換,神可被操控。

摩西五經:神主動揀選亞伯拉罕,神先拯救,再立約(出埃及 → 西乃山),約是恩典先行。 敬拜不是操控神,而是回應神。


綜合來看,最大的不同在哪裡?

濃縮成一句話:近東宗教是「宇宙秩序中的神話宗教」,摩西五經啟示的是「歷史中自我啟示並立約的獨一真神」。或更深一層:其他宗教描述神如何在世界裡爭鬥;五經宣告神如何在歷史中救贖。


再往神學深處走一步

從聖經啟示的角度來看,這些差異指向三個核心教義:

  1. 神的超越與主權
  2. 恩典先於律法
  3. 約」–是神啟示的核心結構

這些元素使以色列信仰不是文化產物,而是對文化的挑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