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個非常重要、也非常成熟的詮釋學問題。作為教會牧者與聖經學者,我會說:用新約讀摩西五經本身不是錯誤,但若「未經反思地」用既定教義框架套讀,確實會產生偏差。這些偏差往往不是出於惡意,而是出於信仰熱忱卻缺乏歷史意識與文學敏感度。
我們可以從幾個層面來分析。
一、歷史語境被壓縮:忽略經文原初的處境
摩西五經形成於古代以色列的歷史與文化處境中(參 Arnold & Hess;Walton)。若直接用新約神學(如因信稱義、基督代贖、三一論)作為主要解釋框架,可能會: 將舊約「去以色列化」
例如:
- 出埃及記的救贖本來是民族性的解放敘事
- 西奈之約本來是立國性的盟約神學
- 利未記是關於聖潔社群如何與聖潔上帝同住
但若直接用新約框架閱讀,這些可能被簡化成:「這一切都只是預表耶穌」結果:以色列作為歷史群體的神學意義被消解,舊約本身的神學張力被削弱。這會造成一種「超越主義式」讀法(supersessionist tendency)。
二、過度預表化(hyper-typology)
新約確實以基督為中心重新詮釋舊約(例如保羅、希伯來書)。但若基督徒在每一段五經經文中都強行找「耶穌的影子」,會產生幾種問題:
忽略文本原意
例如:亞伯拉罕獻以撒 → 直接講成「天父獻耶穌」,逾越節羔羊 → 只講成「耶穌的十字架」。這些連結在神學上可能成立,但若完全跳過:創世記22章的信心與順服張力,出埃及記的解放政治神學。就會讓五經變成「密碼書」,而不是歷史中的神聖敘事。
三、律法被簡化為「失敗的制度」
很多基督徒讀五經時潛意識是:舊約 = 律法主義,新約 = 恩典。這其實是一種後設神學建構,而不是五經自身的敘述。事實上:
- 出埃及的拯救先於西奈律法(恩典先於律法)
- 申命記充滿恩典與愛的語言
- 律法是盟約中的生命之道,而不是賺取救恩的方法
若用既定教義框架讀,容易:把律法貶為「救恩歷史的過渡產物」,忽略律法本身作為智慧與群體倫理的價值,這會導致反猶主義的神學潛流。
四、神觀被過度系統化
摩西五經中的上帝形象是多層次的:
- 有威嚴審判
- 有憐憫慈愛
- 有悔改(創6)
- 有「後悔造人」的敘事語言
若直接用後期教義(如神的不變性、古典神論)來讀,有時會:
- 將敘事張力「合理化」
- 把神學困惑消音
結果是:我們讀到的不是五經中的上帝,而是系統神學教科書中的上帝。
五、救恩歷史被線性化過度
新約確實宣告基督為成全。但若理解為:舊約 = 不完全,新約 = 完全,舊約 = 影子,新約 = 實體。那麼:五經的神學就變成「尚未成熟的階段」,以色列的歷史變成「工具性歷史」。這會削弱舊約作為神聖啟示的完整性。
六、倫理張力被忽略
例如:
- 聖戰敘事
- 死刑律例
- 奴隸制度
若直接用新約愛的教義壓過去,可能變成:「那是舊約的,不用管。」這樣既沒有誠實面對舊約倫理問題,也沒有真正理解其歷史文化背景。
那麼,應該怎樣讀?
會建議「雙重忠誠」的詮釋法:
第一層:歷史—文學層
先問:
- 這段經文在五經整體中的位置?
- 對當時以色列群體的意義?
- 在古代近東文化中有何背景?
(可參 Walton、Hess、Brueggemann 的方法)
第二層:正典—神學層
再問:
- 新約如何重新閱讀這段經文?
- 它如何在基督裡被成全?
- 它在整本聖經中的位置?
(可參 Witherington 的 canonical convergence 方法)
結論
若未經反思地用新約框架讀摩西五經,可能會產生:
- 去以色列化
- 過度預表化
- 貶低律法
- 神觀系統化過度
- 救恩歷史線性簡化
- 倫理張力消音
但若在歷史語境與正典神學之間取得張力平衡,則:我們不是「用新約取代五經」,而是在基督裡聽見五經更深的聲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