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代傑出神學家對於「喜樂」的詮釋

本文提出非常精彩的名單!這群思想家跨越了從中世紀、宗教改革到當代的各個流派。雖然「喜樂」(Joy)在基督教神學中是一個普遍主題,但這幾位傑出者對喜樂的切入點各異。為了方便理解,我將他們對「喜樂」的教導分為幾大核心流派:

基督徒在閱讀這幾種觀點時,需謹記在心的是—–這些觀點都各有偏重但加總起來,方能看出全備真理,因為這些觀點,互為輔助,需綜合來吸收。這些觀點,沒有否定他人,只是多著墨個別獨特的領受。閱讀者千萬不要站在對立面來打量彼此,而是應該相互學習,用更全面的角度來接近真理。


1. 喜樂作為「神聖的滿足與追求」:約翰·派博、C.S. 路易斯

這兩位是論述「喜樂」最著名的當代代表,他們將喜樂置於信仰的核心。

  • 約翰·派博 (John Piper): 提出了著名的「基督教享樂主義」(Christian Hedonism)。核心教導: 「當我們在上帝裡面得到最大的滿足時,上帝就在我們身上得到最大的榮耀。」他認為喜樂不是信仰的副作用,而是信仰的責任。追求在上帝裡的滿足(喜樂)與敬拜上帝是同一件事。
  • C.S. 路易斯 (C.S. Lewis): 在自傳《驚喜若狂》(Surprised by Joy)中,他將喜樂描述為一種「渴望」(Sehnsucht)。核心教導: 喜樂並非感官的愉悅,而是一種指向永恆的、神聖的「不滿足」。這種喜樂像是一個路標,提醒我們這個世界並非我們最終的家,我們受造是為了更偉大的國度。

2. 喜樂作為「反抗與盼望」:莫特曼、潘霍華、巴特

這群神學家多在苦難、戰爭或社會壓迫中思考喜樂。

  • 尤根·莫特曼 (Jürgen Moltmann): 寫過《喜樂的神學》(Theology of Joy)。核心教導: 喜樂是「對死亡的抗議」。因為基督復活了,所以基督徒的喜樂是一種即便在苦難中也能「跳舞」的能力。喜樂與復活的盼望緊密相連,它是對未來新天新地的預嘗。
  • 狄特里希·潘霍華 (Dietrich Bonhoeffer): 在獄中書信中,他區分了短暫的快樂與根植於基督的喜樂。核心教導: 喜樂源於基督徒的「團契生活」。即便在納粹集中營,只要想到有弟兄姊妹在基督裡同心,那就是一種巨大的喜樂。
  • 卡爾·巴特 (Karl Barth): > 核心教導: 喜樂是神給人的「基本命令」。巴特認為上帝本身就是喜樂的,因此人被創造是為了參與上帝的喜樂。這是一種即便世界崩壞,仍能仰望神主權的「儘管如此」(Nevertheless)式的喜樂。

3. 喜樂作為「公義與敘事的實踐」:提摩太·凱勒、賴特、布魯格曼

他們更強調喜樂與福音信息和社群實踐的關係。

  • 提摩太·凱勒 (Tim Keller): > 核心教導: 喜樂是「福音驅動的自我遺忘」。當人不再追求證明自己,而是安息在基督的接納中,喜樂便油然而生。
  • 湯姆·賴特 (N. T. Wright): > 核心教導: 喜樂是「新創造的公開宣示」。他強調喜樂應該是群體的、節慶式的,透過慶祝活動向世界展示耶穌已經得勝。
  • 華特·布魯格曼 (Walter Brueggemann): 從舊約先知書和詩篇出發。核心教導: 喜樂是「反敘事」(Counter-testimony)。當世界都在哀悼或追求物質時,選民因著信靠神的盟約而發出的讚美與喜樂,是對世俗權力的無聲否定。

4. 經典神學的基礎:阿奎那、路德、加爾文

  • 托馬斯·阿奎那 (Thomas Aquinas): 將喜樂(Gaudium)區分為感官的快感與理性的喜樂。他認為最高的喜樂來自於「理智對最高善(上帝)的觀照」。
  • 馬丁·路德 (Martin Luther): > 強調「喜樂的交換」(The Joyful Exchange)。基督拿走我們的罪,賜下祂的義。這讓基督徒能從罪疚感的沉重中釋放,產生由衷的喜樂。

神學家喜樂觀對照表

神學家喜樂的核心定義關鍵詞
約翰·派博在上帝裡的滿足即是榮耀上帝基督教享樂主義
C.S. 路易斯指向永恆家鄉的渴望與路標驚喜、渴望 (Joy)
莫特曼復活盼望下對死亡與黑暗的反抗預嘗、跳舞
尤金·畢德生順服與「長路終點」的寧靜果實聖經敘事、生活節奏
保羅·利科經歷批判後的「第二次天真」解釋學、再度的肯定

約翰·派博(John Piper)的整套神學思想幾乎都圍繞著這個核心概念轉動,他將其命名為「基督教享樂主義」(Christian Hedonism)。

要理解為什麼他說「不喜樂就無法真正敬拜」,我們需要拆解他的邏輯鏈條:


1. 核心公式:上帝的榮耀與人的滿足

派博將威斯敏斯特小教理問答的第一條:「人的主要目的是榮耀上帝,並以祂為樂,直到永遠」,修改成了一個更緊密的關係:「當我們在上帝裡面得到最大的滿足時,上帝就在我們身上得到最大的榮耀。」(God is most glorified in us when we are most satisfied in Him.)

對派博而言,上帝的榮耀和人的喜樂並非競爭關係,而是正相關的。如果你敬拜上帝卻不覺得祂「好到讓你滿足」,你其實是在暗示祂不夠好,這反而是在羞辱祂。

2. 為什麼「喜樂」是敬拜的本質?

派博認為,敬拜不只是外在的儀式、唱詩或奉獻,敬拜是一種「心靈的情感」(Affections)。

  • 如果沒有情感,敬拜就是偽善: 他引用耶穌責備法利賽人的話:「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」。
  • 喜樂是價值的評估: 喜樂本質上是你對某物「價值」的認同。如果你在上帝面前感到喜樂,你是在用你的情緒宣告:「上帝,祢比這世界上的一切都更有價值!」
  • 結論: 如果你在敬拜時感到枯燥、被迫、僅僅是出於義務(Duty),你的情感其實是在宣告「上帝沒什麼吸引力」。因此,缺乏喜樂的敬拜在派博眼中,並非不完美的敬拜,而是「根本稱不上是敬拜*。

3. 著名的「結婚週年紀念日」比喻

這是派博用來解釋「喜樂與義務」最著名的例子:想像一下,我帶著一束玫瑰花回到家對妻子說:「週年快樂!」妻子驚喜地問:「你為什麼送我花?」如果我回答:「因為這是我的義務,我必須做一個好丈夫。」——這束花會讓妻子感到羞辱。但如果我回答:「因為沒有什麼比陪妳度過今晚更讓我快樂的事了。」——這時妻子會感到被尊崇(被榮耀)。

派博認為,上帝就像這位妻子。如果你對上帝說「我來教會是因為這是基督徒的義務」,上帝並不會感到榮耀。但如果你說「我來是因為我渴慕祢,唯有祢能讓我喜樂」,上帝就得到了極大的榮耀。


4. 爭議與反對意見

這種主張在神學界引起了極大的辯論,主要爭議點在於:

  • 情感的不可控性: 許多人抗議:「情感是不能強求的,如果我現在正處於憂鬱或痛苦中,感受不到喜樂,難道我的敬拜就無效嗎?」
  • 過度強調主觀感受: 批評者擔心這會讓信仰變得過於「情緒化」,忽視了理性的順服。
  • 「享樂主義」的標籤: 使用這個詞彙被認為太過大膽,甚至有將上帝工具化(為了我的快樂而利用上帝)的危險。

5. 派博的牧養回應:憂愁卻常常喜樂

面對「痛苦中如何喜樂」的質疑,派博提出了「為喜樂而戰」(Fight for Joy)的觀點:

  1. 喜樂是一種命令: 聖經多次命令我們要「靠主常常喜樂」。既然是命令,就是一種意志的選擇。
  2. 憂愁與喜樂並存: 他常引用保羅的話「似乎憂愁,卻是常常喜樂的」。這種喜樂不是指「心情愉快」(Happiness),而是指一種根植於基督得勝事實的深層滿足感,即使在流淚時,依然能宣告上帝是夠用的。
  3. 紀律的必要: 當感受不到喜樂時,信徒應該透過禱告、讀經和團契,去「祈求」上帝重新恢復那種滿足感,而不是放棄敬拜。

總結

約翰·派博的觀點極大地挑戰了那種「冷冰冰、道德主義」的信仰。他提醒我們:上帝不是一個易怒的暴君,而是一個豐盛的泉源。 真正尊榮這口泉源的方式,不是站在旁邊誇獎它,而是跳進去,喝得心滿意足。

您覺得這種「喜樂是義務」的說法,對您而言是一種激勵,還是一種壓力?或者您想了解其他神學家(例如巴特或潘霍華)如何從「苦難」的角度來修訂這種喜樂觀?

C.S. 路易斯(C.S. Lewis)對「喜樂」(Joy)的定義非常獨特,他甚至將其視為一個「技術性術語」。在他著名的自傳《驚喜若狂》(Surprised by Joy)中,他明確地將喜樂(Joy)與快樂(Happiness)和快感(Pleasure)區分開來。

對路易斯而言,這三者之間的差異主要在於本質、來源與指向性


1. 「快感」(Pleasure)與「快樂」(Happiness)

路易斯認為這兩者通常是關於「感官」與「現世狀態」的:

  • 快感(Pleasure): 來自於生理或心理慾望的滿足。例如吃到美食、泡熱水澡、獲得名聲。這通常是可以預期的,且在滿足之後,渴求就會消失。
  • 快樂(Happiness): 是一種較長期的、心理上的安適感(Well-being)。當一個人的生活順遂、環境安全、人際關係和諧時,他會感到快樂。這完全是關於「此岸」(這個世界)的事。

2. 「喜樂」(Joy)的獨特性

路易斯將喜樂描述為一種「神聖的不滿足」(Sehnsucht / Intense Longing)。他歸納出喜樂的三個特徵:

A. 它具有一種「刺痛感」(The Pang/Stab)

喜樂不是一種平穩的愉悅,而是一種類似「鄉愁」或「渴望」的突然襲擊。它像是一陣風、一段音樂或一片風景在心中引起的一種強烈痛苦,但這種痛苦卻比任何世俗的快樂都更令人嚮往。

B. 它不可被掌控(Unpredictable)

你不能「製造」喜樂。你可以買到快樂(換份工作或去旅行),但喜樂是像禮物一樣突然降臨的,且當你試圖「抓住」那種感覺時,它就消失了。

C. 它是一個「指標」(Pointer)

這是路易斯最核心的觀察。他發現,雖然喜樂可能由這個世界的事物誘發(例如:壯麗的日落、北歐神話),但這些事物本身並不是喜樂的終點。

如果你以為喜樂就是「風景」,你會失望;如果你以為喜樂就是「那段感情」,你會發現感情也填不滿那個坑。結論: 喜樂是一個「路標」,它指向的是這個世界之外的某種東西。


3. 「喜樂」與「快樂」的對比總結

維度快樂 / 快感 (Happiness/Pleasure)喜樂 (Joy/Sehnsucht)
導向指向「擁有」與「滿足」指向「渴望」與「缺乏」
性質屬於人的心理或生理狀態屬於靈魂對永恆的「思鄉病」
持久度隨環境或滿足感而變化像閃電般短暫,卻留下深刻的印記
功能讓人在此時此地感到安舒讓人意識到自己是另一個國度的公民

4. 路易斯著名的「慾望論證」

路易斯透過分辨「喜樂」與「快樂」,推匯出他神學中最精彩的一段話:「如果我在自己內心發現一種慾望,是這個世界上任何經驗都無法滿足的,那麼最合乎邏輯的解釋就是:我是為了另一個世界而創造的。」———《純粹的基督教》(Mere Christianity)

對路易斯而言,快樂是上帝賜給我們在世上旅居的安慰;而喜樂則是上帝故意在我們心裡留下的一個「空洞」,讓我們在地上生活時,不至於對這個世界太過滿意,從而忘了回家的路。


與約翰·派博的比較

約翰·派博強調的是:我們要在上帝裡面「得到滿足」(Satisfaction),這就是喜樂。C.S. 路易斯強調的是:喜樂是一種**「得不到滿足的渴望」**(Inconsolable Longing),這種渴望本身就是上帝吸引我們的鉤子。

這兩位神學家的觀點,一個強調「得到的飽足」,一個強調「得不到的渴慕」。您更傾向於在哪一種感覺中體會到上帝?是那種安靜的滿足感,還是那種對永恆的強烈鄉愁?這是一個非常深刻的轉向。如果說約翰·派博(John Piper)強調喜樂的「飽足感」,路易斯強調喜樂的「渴望感」,那麼巴特(Karl Barth)與潘霍華(Dietrich Bonhoeffer)則帶領我們進入了喜樂最神祕、最震撼的領域:在黑暗與苦難中「儘管如此」的喜樂。

當一個人身處戰爭、監獄或絕望中,派博式的「滿足感」有時顯得太沉重,路易斯的「鄉愁」又顯得太遙遠。這時,巴特與潘霍華提供了另一種視角。


1. 卡爾·巴特:喜樂是「儘管如此」的命令

巴特生活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,親身經歷了納粹的崛起。他的神學核心是「上帝的主權」。

  • 喜樂是一種「反抗」: 巴特認為喜樂不取決於我們的心情,而是一個神聖的命令。既然上帝在基督裡已經得勝,那麼憂愁就不能成為基督徒的終點。
  • 「儘管如此」(Despite Everything): 這是巴特最著名的教導。喜樂不是因為環境好,而是因為上帝好。他在寫給受苦信徒的信中常強調,喜樂是向眼前的黑暗說「不」,向基督的得勝說「是」。
  • 喜樂的本質: 喜樂不是一種情緒的激昂,而是一種「清醒的平靜」。因為知道上帝掌權,所以即使在審判或災難中,我們仍能保有一種「神聖的幽默感」,不被恐懼吞噬。

2. 狄特里希·潘霍華:喜樂是「聖潔的嚴肅」

潘霍華的喜樂觀是在監獄中,甚至是在等待死刑的過程中淬煉出來的。

  • 「複調」(Polyphony)的概念: 潘霍華在獄中書信提出,生命像是一首複調音樂。上帝的愛是主旋律(Cantus Firmus),而地上的苦難、憂愁與快樂是其他聲部。
    • 只要我們緊緊抓住「主旋律」(上帝的愛),其他的聲部(即使是痛苦與悲哀)都能被統合在一個宏大的和諧中。
  • 與基督同受苦的喜樂: 他認為真正的喜樂並非避開苦難,而是「在苦難中與基督相遇」。他曾在信中寫道,基督徒不應該試圖跳過「受難週」直接進入「復活節」。
  • 喜樂與痛苦的共存: 潘霍華反對那種廉價的、樂天派的快感。對他而言,喜樂是深刻且嚴肅的,它能在流淚的同時,心靈深處卻有一種無法被奪走的平安。

3. 三種喜樂觀的深度對比

我們可以透過下表,看這幾位大師如何「修訂」彼此的觀點:

神學家喜樂的動力對「苦難」的態度經典名言/意象
約翰·派博得到上帝的滿足苦難是為了精煉我們在神裡的滿足「上帝在我們身上得到最大榮耀」
C.S. 路易斯對永恆的渴望苦難是上帝對世界的「擴音器」,叫醒我們「驚喜若狂」、「鄉愁」
卡爾·巴特上帝得勝的事實苦難是短暫的,喜樂是命令「儘管如此」 (Nevertheless)
狄特里希·潘霍華與基督的聯合苦難是參與基督生命的必經之路「複調音樂」 (Polyphony)

4. 總結:當喜樂遇見苦難

這群神學家的集體貢獻讓我們明白:基督教的喜樂,絕非一種心理逃避。

  • 派博給了我們喜樂的動力(神就是美善)。
  • 路易斯給了我們喜樂的方向(天家才是歸宿)。
  • 巴特給了我們喜樂的意志(不論環境如何,必須選擇喜樂)。
  • 潘霍華給了我們喜樂的厚度(在痛苦中,主旋律依然和諧)。

這種在痛苦中依然能「唱歌」的能力,或許正是《重審耶穌》作者史特博在調查歷史證據之後,最想在現實生命中看見的「超自然現象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