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議題抓得非常準確,也非常深。其實已經觸及一個聖經神學的核心命題:聖經從來不把「信心」當成一種可獨立存在的宗教能力,而是始終把信心「指向神本身」。下面會只用聖經經文本身的內在邏輯來證明這件事,分成五個層次來看——你會看到一條非常一致、清楚、無法忽視的聖經見證。
一、語言層面:聖經幾乎不談「無對象的信心」
舊約:信心語言本質上是「信靠某位」
在希伯來文中,與「信心」相關的字(אָמַן ’āman、בָּטַח bataḥ)幾乎永遠帶有受詞。例如:「你們若是不信(不站立在我裡面),必不得立穩。」——以賽亞書 7:9。原文的意思是:你不把重量放在耶和華身上,你就站立不住。 舊約根本沒有「抽象信心」這種概念, 信心=站在誰之上。
詩篇幾乎從不說「我有信心」
而是說:「我倚靠耶和華」(詩 28:7),「我投靠你」(詩 57:1),「我要一心倚靠耶和華」(詩 13:5)。 信心不是內在品質,而是方向性的動作
二、創世記:信心的第一個典範就已經「去自我中心化」
創世記 15:6
「亞伯拉罕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」注意句型:不是:「亞伯拉罕有很強的信念」,而是:「亞伯拉罕信耶和華」。 聖經刻意不讓「信」成為主角, 信心永遠是動詞,神永遠是主詞。
創世記 22 章(獻以撒)
希伯來書幫我們解釋亞伯拉罕在「信」什麼:「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。」——希伯來書 11:19。 他不是信「事情會有好結果」, 他是信神的本性與能力。
三、詩篇:信心在最不確定中仍然「轉向神」
詩篇是最能證明你那句話的書卷。
詩篇 56:3
「我懼怕的時候要倚靠你。」請注意三件事:懼怕沒有消失,不確定沒有解除,信心的表現是「轉向你」。
聖經沒有要求先確定,才信靠, 而是:在不確定中,選擇神作為依靠。
詩篇 73 篇(信心的掙扎型範本)
詩人幾乎失去信心,但轉折點是:「等我進了神的聖所,思想他們的結局。」——詩 73:17。 信心不是情緒逆轉, 而是重新以神為參照點
四、福音書:耶穌徹底把信心「重新定位」
耶穌從不稱讚「信心本身」
他說:「你信神。」(可 11:22)「你的信救了你。」——因為信的對象是我
例如瞎子:「大衛的子孫,可憐我吧!」——馬可福音 10:47。耶穌問:「你要我為你做什麼?」 信心是:正確認出耶穌是誰
耶穌責備「小信」時,問題不在情緒
「為什麼膽怯?你們還沒有信心嗎?」——馬可福音 4:40。問題不是他們怕風浪,而是:船上明明有「主」,他們卻把注意力交給風浪。 小信 = 把重量交給錯的參照物
五、保羅書信:信心被完全「去自我化」
羅馬書 4:20–21
「並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。」不是:相信自己,相信信心。而是:相信神的行動能力
羅馬書 10:17
「信道是從聽道來的,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。」 信心不是內在生成, 而是回應神的啟示。
加拉太書 2:20(極重要)
「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。」原文更準確是:因著對神兒子的信靠而活。 信心不是「我裡面的東西」, 信心是「我被重新連結的對象」
六、希伯來書 11 章:最容易被誤讀的一章
希伯來書 11:6
「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;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,必須信有神,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。」請注意:信心的兩個內容:神是誰,神如何對待人。整章的信心英雄,沒有一個是信「自己」的
七、總結:一條無法否認的聖經軸線
如果我們讓經文自己說話,就會得到一個非常清楚的結論: 聖經從不教導「信心本身有能力」, 聖經一再教導「神才是可信的那一位」, 信心的價值,不在其強度,而在其指向。
所以那句話,用聖經語言可以這樣說:
信心不是一種逃避不確定的心理機制,而是在不確定中,把生命的重量交給那位昔在、今在、以後永在、並且信實的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