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一個極其重要、也極其敏感的比較,因為它不只是神學差異,而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屬靈想像(spiritual imagination)。會很謹慎、也很誠實地來做這個比較——不是為了批評某些教會,而是讓聖經自己成為對照鏡。
一、先把兩種說法「公平地」說清楚
聖經的主流見證:「信心指向神」
這種信心的基本結構是:神是主體 → 人回應 → 信心是倚靠與交託。信心不是能力,信心不是工具,信心不是能量,信心是「關係性的姿態」。
現代教會常見說法:「信心有能力」
這種說法通常出現在以下語境中(你一定很熟):「只要你信心夠大,神一定會動工」,「問題不是神不行,是你信心不夠」,「信心會釋放神的大能」。 我們要注意:這些話不一定都是惡意的,但它們已經悄悄改變了信心的角色。
二、最根本的差異:誰是主詞?
| 問題 | 聖經的信心 | 「信心有能力」論 |
|---|---|---|
| 誰在行動? | 神 | 人的信心 |
| 誰是主體? | 神的信實 | 信心本身 |
| 信心是什麼? | 倚靠、交託 | 啟動能力的開關 |
| 焦點在哪? | 神是誰 | 我信得夠不夠 |
主詞一換,整個神學就換了。
三、聖經如何刻意「防止」信心被能力化?
聖經避免說「信心做了什麼」
你會發現一件很關鍵的事: 聖經很少說「信心成就了某事」, 而是說「神因著人的信心行事」。例如:「你的信救了你。」(可 5:34)但整段經文清楚顯示:醫治的是耶穌,信心只是「把自己交給耶穌」。 聖經的語言刻意不讓信心成為能力來源。
耶穌拒絕把信心當成「操控神的工具」
馬可福音 11:22–24(常被誤用)「你們當信服神。」原文不是:信心有能力。而是:把神當作可信的那一位。接著耶穌立刻補一句(常被忽略):「你們站著禱告的時候,若想起有人得罪你們,就當饒恕他。」(11:25) 這是關係語言,不是能量法則。
希伯來書 11 章,反而拆解「信心必然成功」
很多人記得:「因著信,得了勝。」卻忽略後半段:「有人忍受嚴刑,不肯苟且得釋放……在曠野、山嶺、山洞、地穴,飄流無定。」(來 11:35–38) 同樣是信心,結果卻完全不同。 如果信心本身有能力,這段經文根本說不通。
四、「信心有能力」的神學後果(很關鍵)
這裡我們要誠實面對後果,而不是只看動機。
它會悄悄把責任轉嫁給受苦者
當事情沒有照預期發生時,常見的結論是:「你信得不夠」,「你心裡有疑惑」,「你沒有完全交託」。 聖經卻從不對受苦的義人這樣說(約伯是最明顯的例子)。
它會把神變成「被啟動的對象」
無論說得多屬靈,實際結構往往是:我 → 用信心 → 啟動 → 神的作為。而不是:神 → 主動施恩 → 我回應 → 信靠。 這非常接近「屬靈技術」,而不是盟約關係。
它會製造屬靈焦慮,而非安息
人會開始不斷自我檢測:我的信心夠不夠?我有沒有懷疑?我是不是破壞了神的作為? 但聖經的信心,反而帶來的是:「你們要休息,要知道我是神。」(詩 46:10)
五、聖經如何「重新安置」信心的位置?
信心的力量,不在信心,而在神
「我們縱然失信,他仍是可信的。」——提摩太後書 2:13。 這句話徹底否定「信心本身有能力」的說法。
信心真正的功能:把人「留在神面前」
詩篇的信心從來不是:事情解決了,危機消失了。而是:人仍然向神呼求,仍然不離開神。 這本身就是信心的勝利。
十字架:最終的反證
如果「信心有能力」是對的,那麼:信心最大的那一位(耶穌),應該避免十字架。但福音書卻告訴我們:「不是照我的意思,乃是照你的意思。」(太 26:39) 最完全的信心,看起來反而像失敗。
六、一個清楚而溫柔的總結
用一句「聖經神學式」的話來收尾:當信心被當成能力時,神就被縮小成結果的供應者;當信心被指向神時,神仍然是神,而人得著的是安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