處理「衝突」正是檢驗信仰是否真正進入生命的場域。用「研經+牧養」的方式,帶你深入一段關鍵經文,不只解釋意思,也幫助你知道怎麼用在衝突中。
一、選擇核心經文:馬太福音 18:15–17
耶穌對「信徒之間衝突」最完整、最具牧養智慧的教導,這段經文不是理論,而是給教會與真實關係用的操作指南。
二、經文分段(結構先行)
馬太福音 18:15–17 可以清楚分為 三個遞進層次:
- 私下處理衝突(v.15)
- 引入見證人(v.16)
- 交由群體承擔(v.17)
重點:不是一次比一次激烈,而是一次比一次「更承重、更保護關係」
三、逐節深入解經與牧養應用
① v.15|衝突的第一原則:私下、主動、為了得回對方
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,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;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。」
原文關鍵
「得罪」(ἁμαρτάνω):不是小不爽,而是真實破壞關係的行為,「得了你的弟兄」: 目的不是「我對了」,而是關係被贖回
耶穌顛覆我們的本能
我們的本能是:忍 → 累積 → 爆炸,或找第三者抱怨(卻不找當事人)。耶穌卻說: 你去(主動承擔修復的責任)
牧養重點
私下處理 = 保護尊嚴。主動去 = 不把修復責任推給對方。 這節經文否定兩種「屬靈逃避」:「算了,我饒恕就好」(但心裡持續苦毒),「他應該知道自己錯了」(卻拒絕對話)。
② v.16|衝突升級時:不是對抗,而是增加分辨力
「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」
聖經背景
引用申命記 19:15→ 不是法庭精神,而是防止誤判與情緒化
為什麼要「一兩個人」?
不是拉幫結派,而是:防止我自己誤解,防止衝突變成「各說各話」。 衝突中,我們最容易把「感受」誤認為「事實」。
牧養洞見
這一步顯示:聖經非常現實:人會固執、會否認,但也非常慈悲:不讓任何一方被單方面定罪。 實務提醒:這些人必須是:成熟,不偏袒,願意追求真理與和好的人。
③ v.17|最後手段:讓群體承擔,而不是私刑
「若是不聽他們,就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」
常被誤解的一節
很多人以為這是:排擠,定罪,驅逐。但請注意: 耶穌怎麼對待外邦人與稅吏?不是仇恨,而是:改變關係性質,不再假裝「一切正常」。
神學重點
這裡不是報復,而是:誠實面對關係已經破裂,把審判權交回給上帝與群體。
牧養智慧
有些衝突:不能立刻修復,但可以停止彼此傷害, 界線,是對關係最後的保護。
四、把經文放回馬太 18 章的大脈絡
這段經文前後其實是:v.12–14:迷羊的比喻(上帝不願失落一個),v.21–35:饒恕七十個七次。 衝突處理被夾在「上帝不放棄人」與「無限饒恕」之中。這表示:誠實面對衝突 ≠ 不饒恕,設立界線 ≠ 沒有愛。
五、牧養式總結(非常重要)
屬靈成熟,不是沒有衝突,而是知道如何在衝突中仍然活在光中。
馬太 18 教導我們:不逃避衝突,不情緒處理,不私下定罪,把修復當作目標,把結果交給上帝。
六、給你一個「衝突中的屬靈操練」
下次衝突時,先停下來禱告一句話:「主啊,我想贏,但我更想得回我的弟兄/姊妹。請指教我怎樣說話,才不會讓祢的名被遮蔽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