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罪中之樂」是什麼 ?→ 為什麼那麼吸引人 → 為何終究是假的 → 如何真正克服

這是一個極其重要、也非常貼近真實屬靈經驗的問題。聖經不迴避「罪中之樂」,反而非常誠實地揭露它、並教我們如何真正勝過它

我會用 「是什麼 → 為什麼那麼吸引人 → 為何終究是假的 → 如何真正克服」 四個層次來回答。


一、什麼是「罪中之樂」?

希伯來書 11:25「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,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。」罪中之樂,不是虛構的樂,而是: 真實的、短暫的、扭曲的快樂。它可能表現為:情慾的刺激,權力、控制、優越感,被認可、被需要,發洩憤怒、報復的快感,逃避痛苦的麻木(酒精、沉迷、成癮)。 聖經從不說:「罪沒有快樂」, 聖經說的是:那快樂是「暫時的」


二、為什麼罪中之樂那麼有吸引力?

① 因為它抓住了「真實的人性渴望」

我們要很誠實地說一句話:罪,往往是「用錯方式去滿足對的渴望」。例如:渴望親密 → 情慾,渴望掌控 → 驕傲,渴望安慰 → 逃避,渴望肯定 → 虛榮。 罪不是憑空製造慾望, 而是劫持慾望


② 因為罪承諾「不用等、不用信、不用交託」

在伊甸園,蛇不是說:「神不存在」而是說:「神扣住了好東西。」 創世記 3:6「那果子……是可喜愛的,能使人有智慧。」 罪中之樂的核心謊言是:「神太慢,我自己來比較快。」


③ 因為它「立刻回饋」,而恩典常常需要信心等待
  • 罪:立刻刺激
  • 神:往往要等
  • 肉體:要現在
  • 聖靈:要信靠

所以保羅說: 加拉太書 6:8「順著情慾撒種的,必從情慾收敗壞。」


三、為什麼罪中之樂終究是假的?

① 它不能持久

詩篇 16:4「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,他們的愁苦必加增。」 罪中之樂的特徵是:越來越短,越來越空,越來越需要加量


② 它會留下「比痛苦更深的東西」——羞愧

不是立刻的痛,而是:我怎麼會是這樣的人?我怎麼又來了?我是不是不配? 這正是罪真正的奴役

約翰福音 8:34–「犯罪的,就是罪的奴僕。」


③ 它偷走真正的喜樂能力

罪最殘忍的地方不是它讓你「壞」,而是它讓你「麻木」

詩篇 51:12–「求你使我仍得救恩之樂。」 大衛不是失去救恩, 是失去「喜樂的能力」


四、那要如何「克服罪中之樂」?

這裡很重要:不是用意志力壓過快樂,而是用「更大的喜樂」勝過它。

核心原則(改革宗 + 聖經)

罪中之樂,不能靠責任感打敗, 只能靠「更美的喜樂」取代。


① 看清它的「全貌」,不是只看當下

摩西為什麼能拒絕? 來 11:26–「他看基督受的凌辱,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,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。」 摩西不是禁慾主義
, 他是看得夠遠。實際操練:問自己:這會把我帶到哪裡?三天後?三個月後?一年後?


② 把「渴望」帶到神面前,而不是假裝沒有

詩篇 62:8「你們眾民當時時倚靠他,在他面前傾心吐意。」你可以這樣禱告(很加爾文式):「主啊,我承認我現在真的想要這個,但我不想再用罪來餵養自己。求你給我真正能滿足的喜樂。」 神不是怕你的渴望, 神要醫治你的渴望。


③ 用「操練喜樂」取代「壓抑罪惡」

不是只說「不要」而是問:我在哪裡真正經歷神?什麼讓我心被更新?哪些屬靈操練是真正給我生命的? 羅馬書 12:2–「心意更新而變化。」


④ 把罪帶進光中(這是關鍵)

約翰一書 1:7「我們若在光明中行……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」 罪在黑暗中看起來很甜, 在光中會迅速失去力量。實際上:找一位屬靈同伴,說出你真正的掙扎,不是為被罵,而是為得醫治。


五、一句極重要的總結

罪中之樂之所以那麼難戒, 是因為我們還沒有嚐到 神裡面真正、更深、更自由的喜樂。或用奧古斯丁的話(加爾文非常認同):「我們的心若不安息在你裡面,就永遠不得安息。」


六、最後的牧養提醒

如果你正在與某種「罪中之樂」掙扎:這不表示你是假信徒,也不表示你沒有聖靈。而是表示:戰場正在發生加拉太書 5:17「情慾和聖靈相爭。」 沒有戰爭的地方,才是真正危險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