♦ 捨己和背起十字架意味著什麼?

 

 

在與他人的對話中,耶穌常常直奔主題。祂在馬可福音8章34節中對門徒的呼召也不例外。經文記載道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」從字面意思上看,做門徒似乎等於捨己和背負十字架。

 

但耶穌說的「捨己」是什麼意思?既然耶穌的十字架和我們的十字架成就的事情完全不同,那麼要求門徒「背起他的十字架」是什麼意思?祂爲什麼要用如此嚴厲的比喻來描述門訓呢?


自己定義的危險

 

如果我們含糊地理解「捨己」和「背負十字架」,這意味著做門徒是件不容易的事情,而且「自我」從某種程度來說是個問題。但如果我們依靠自己的想像去解釋這些詞語,我們很可能會誤解耶穌的本意。

 

例如,當我們追求捨己的時候,我們可能就會把捨己與捨棄自己的慾望聯繫起來。因爲「自我」指向「我們和我們的慾望」,於是我們乾脆在「捨己」上加上一個直接對象,這樣就變成了「放棄自己……的東西」,無論它是物質還是非物質,如成功、愛情或有意義的工作。否認自我慾望其實是對捨己的一個常見誤解。

 

但有時我們會走得更遠:我們甚至忽略了自我。我們知道自己的本質是一個罪人,所以任何源於自我的東西即使不是威脅或錯誤,也至少是可疑性有罪的。由於害怕過於關注自我和內省,我們創造了一個錯誤的二元對立,即我們必須在專注基督和關注自己之間做一個選擇。


所謂捨己,有人認為是等於否定自己、捨棄自己、沒有了自己,甚或甘心放下自己的意見、愛好、利益,甚至生命。然而,耶穌所講的捨己,其實是向自己的舊我說「不」。因為「老我」是以自己為中心,正如保羅說:「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加2:20)主耶穌為我們捨己,叫我們可以效法祂去捨己。當我們學像保羅,願意與基督同釘十架,意即,以死來處置自己時,就可以實踐這個捨己的功課。當我們不計較個人的喜好或自我貪圖的享樂時,我們就開始實踐捨己了。


捨己的真義,就是體貼神的意思,不體貼人的意思。我們否定自己並不是失去了「自我」,而是放下不合神心意的想法、愛好,並積極背起十字架跟隨祂,為要順服神的旨意,成全祂在我們生命中的計劃,擁有較賺得全世界更有價值的人生。捨己就是捨棄自己的意見,揀選神的道路!


 

「背十字架」則更容易被誤解。「我們都有自己的十字架要背負」常被用於調侃各種困難(「什麼?我下週要去佛羅里達州參加會議……好吧,我們都有十字架」),或者表達對小麻煩的沮喪(比如一個家庭成員的習慣性遲到),或者用來描述一種困難的情況,比如試探、長期疾病或艱難的關係。


 

信徒們有可能傾向於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比作爲「十字架」,然後將其歸入門訓的一部分。甚至更極端的是,背起十字架等於在說門訓一定要有痛苦——不僅僅是指忍受痛苦,而是指門訓本質上就是痛苦的一件事。

 

這些解讀是危險和一葉障目的,它們只見樹木,不見森林。沒錯,我們需要對自我保持警惕。當然,基督徒的生活也會涉及到痛苦。但這些錯誤的解釋都忽略了基督所要求的本質。


經文怎麼說

 

有兩處經文特別能幫助我們正確理解耶穌在馬可福音8:34中的意思。

 

一、仔細審視「捨己」中的「舍」

 

希臘語裡這個詞是Aparneomai,這是一個動詞,表示「否認」的意思。這個詞可以簡單地理解爲否認一個聲明的真實性,但它總是帶著與人相關聯的含義在內。在新約中,「否認」是指故意與某個特定的人脫離關係。其另外一個意思就是「不承認」或「放棄」。例如,當彼得「拒絕承認」耶穌時,聖經就用了這個動詞。他否認他認識耶穌或與祂有任何聯繫。


 

因此,自我否定就是刻意不承認自己,或者表示要脫離與自我的關係。實際上,耶穌並沒有說自我是壞的,而是強調我們與誰關係最密切。我們主要效忠的是誰——基督還是自己


二、歷史上背負十字架的實踐

 

耶穌在上十字架之前就說過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。雖然這個比喻在祂死後有了更多意義,但它對祂的聽眾來說肯定有著當時的意思。


 

釘死在十字架上是專門爲反抗權威的罪犯所設立的刑罰。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」是指強迫死刑犯背著十字架到他的處決地點去。這表明,儘管他曾反抗權威,但死刑犯現在已被完全征服,他生前的最後行爲將是把他的死亡工具帶到他的死亡地點。這是一種完全和徹底的服從的表現。那麼,作爲跟隨耶穌的門徒,背負十字架的呼召就是呼召人們像那個被判刑的罪犯一樣服從基督,正如同耶穌祂的死亡一樣。

 

因此,當耶穌呼召門徒捨己和背負十字架時,祂在宣稱自己的權威。跟隨基督意味著摒棄自我,轉而效忠於祂。這意味著向他祂忠,直到我們生命的最深處。


不是一句口號

 

與其引用聖經的話語作爲自我定義的門徒訓練的口號(正如我的一位神學院教授曾經說過的一樣),不如思考,耶穌的呼召對我們的生活意味著什麼?

 

首先,捨己不僅僅是一個階段性的做法。我們不是偶爾蒙召去背起某個十字架,而是蒙召去改變整個生活方式。我們經常談到我們是否願意「計算」做門徒的代價。但真正的問題不是跟隨耶穌的代價,而是我們是否願意不計代價地跟隨祂。代價的大或小不再被強調;相反,強調生命的所有都要交託給祂。


 

第二,對自我的正確理解是做門徒的必要條件。如果捨己和背負十字架實際上要求我們必須放下自我,那麼,自我不僅必須存在,而且還必須得到充分認識。我們怎麼能捨棄我們根本不知道的東西?我們怎麼能順服以至於放下我們根本沒有意識到的東西呢?花時間檢查我們的心,研究我們的動機、慾望和罪,這不僅是門徒訓練所允許的,而且是必要的。


 

第三,所有的門徒訓練都是極端的。耶穌的呼召中看似嚴厲的語言是爲了清楚地表明這一點。在跟隨基督的過程中,沒有半途而廢的措施。要麼完全跟隨,要麼就不跟隨。根據定義,這不是一種愛好,而是在內心的每一個角落對祂完全和徹底的效忠。


十字架的路是一條虛己、捨己、犧牲的道路,當神呼召我們跟隨祂的時候,我們不只學習他的道成肉身,更要活出耶穌基督道成了肉身的生命,為了事奉或服侍的對象,我們要犧牲,那怕是金錢、時間。路加醫生強調,背起十字架跟隨主是「天天」的,也就是我們必須無時無刻背起十字架,不只是在週六的下午,或是主日而已,而是天天的,包括週一至週六上午。求聖靈幫助我們,把神的話付諸行動,改變我們的價值觀,不再看重世上的名利財富,竭盡心力追求屬靈生命的成長,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基督!。

 

 


 

 

譯:smilylily;校:JFX。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:What Does It Mean to Deny Yourself and Take Up Your Cross?